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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中、省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具体意见
日期:2011-07-2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纪委
关于贯彻落实中、省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

具 体 意 见

铜耀纪发〔2011〕5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总支(支部),区级各人民团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2012年底前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精神,现对我区全面完成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工作细则》和区委《实施细则》部署的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梳理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工作细则》和区委《实施细则》以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梳理盘点任务进展情况,加快工作进度。各牵头单位要在5月底前制定出明确的工作进度表,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未启动的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启动;对持续性工作,要抓好落实,务求实效。区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全区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通报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12年底前建成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的要求,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要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巩固深化我区反腐倡廉“10+2”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实效。对其它地方探索形成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基层便民服务等制度,要深入开展调研,不断总结完善,努力形成制度规定。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加强系统治理的同时,突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增强惩防体系的综合效能。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实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制度。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惠农资金发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排查案件线索,坚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和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坚持依纪依法和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完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有效资源,提高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管理制度。
  (五)建立健全防止“三公”领域利益冲突制度。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意见》,健全回避制度、报告制度、公开制度、从业限制制度和特定行为约束等制度,不断完善“三公”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把预防腐败的工作触角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六)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惩防体系建设检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门检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和目标考核相结合,做好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工作,实现检查工作常态化。要把检查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训诫。区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于5月底前,对2008年以来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特别是对党政主要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批示、已经建立和推行的制度文件、在全省全市全区性会议的经验介绍等方面,建立系统完备的档案资料,以便全面反映工作情况。届时,区委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进行专项检查。
  (七)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准确把握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规律,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采取科学的工作措施,不断丰富惩防体系建设的内涵,把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上半年,区纪委将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牵头部门、委局机关各室参加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年底,召开全区惩防体系建设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各级各部门的做法和经验。
  (八)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实施,要定期听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联系沟通,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各方面相互支持、密切协同的工作合力,不断推进我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发展。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