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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11-07-2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纪委
铜川市耀州区监察局
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

铜耀纪发〔2011〕1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已经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
  2、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㈠加强组织领导

1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局区

区国土资源局

2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3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

充分发挥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

5

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经验宣传交流、示范点创建活动。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区委基层办

6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7

深入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具体要求。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

办公室

党风室

8

积极开展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委区农业局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

党风室

9

结合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办公室

10

推广在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做好便民服务机构与乡镇站所建设的协调工作。

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计生局

区工商分局

区地税分局

纠风室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11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制度,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计生局

区工商分局

区地税分局

党风室

12

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讼、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

区监察局

区公安分局

区检察院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区国土资源局

区审计局

区扶贫办

案件室

纠风室

13

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14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区公安分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15

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区信访局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16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以及集体资源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投标制度等。

区农业局

区监察局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纠风室

17

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清查彻底、数字准确。对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地方要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党风室

执法室

18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在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覆盖面,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党风室

执法室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民主监督

19

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党风室

20

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

区委组织部

区监察局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21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区委组织部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22

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在乡镇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

区监察局

区委基层办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执法室

党风室

 

工作项目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23

加强对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区国土资源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执法室

纠风室

24

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区扶贫办

区粮食局

纠风室

25

切实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区监察局

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生局

区计生局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物价局

区扶贫办

 

纠风室

执法室

26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区农业局

区公安分局

区监察局

区质监局

区物价局

区工商分局

纠风室

 

 

附: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乡镇

合计

备注

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培训次数

 

 

 

 

培训人次

 

 

 

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活

廉政谈话人数

 

 

 

 

诫勉谈话人数

 

 

 

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

勤廉双述人数

 

 

 

 

村民评议村干部

评议人数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审计人数

 

 

 

 

违规金额

 

 

 

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建立数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建立便民服务机构

建立数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实行代理的村数

 

 

 

其中实行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的村数

 

 

 

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

实行的村数

 

 

 

本年度新增实行的村数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实行数

 

 

 

 

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案件数

 

 

 

 

查处案件数增减比例

 

 

处理人数

 

 

 

处理人数增减比例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纠正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支农投资项目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2009年至2011年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实行清产核资的村数

 

 

发现问题

 

涉及金额

 

 

解决农村信访问题

受理涉农信访件

 

 

受理涉农信访件增减比例

 

办结涉农信访件

 

办结涉农信访件增比例

 

 

填 表 说 明

 

1、农村基层干部指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指行政村,备注中注明本地区乡镇、村总数;

2、处理人数包括纪律处分人数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不复重统计;

3、涉及金额、涉及亩数是指纠正、查处的金额或亩数;

4、金额计数单位为万元,查处、纠正问题计数单位为个;

5、增减比例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减的百分比;

6、表内划处不需填写,经统计没有相关数字的,填“0”

7、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请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填报;

8、统计时间截至20111031日,于20111115日前一式两份报区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