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很突出,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去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郝明金副部长通报的20起查处的典型案件,其中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收受贿赂。
工程建设领域是党员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为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中央纪委今年5月7日印发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5条,3000余字,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作出了明确规定。
《解释》将适用对象规定为党和国家机关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解释》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是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的行为。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加强对《解释》和即将颁布的《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解释》,使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解释》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了解违反《解释》的严重后果,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其次,各级党组织要以《解释》颁布实施为契机,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和处理办法。再次,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各级纪检机关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查处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以实际的办案成果来检验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
(区纪委 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