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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耀州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日期:2019-05-31 11:23 来源:党风室 浏览次数:

为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耀州区纪委监委对3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进行通报。

1.耀州区锦阳路街道寺沟村党委书记宋文耕对“四支队伍”管理不严,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先后两次在全区被通报批评。2019年4月,宋文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耀州区照金镇梨树村村委会主任陈新军2018年10月在上报本村生态护林员时,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疏忽大意,未进行认真检查审核便签字盖公章并安排上报,未按要求进行公示,违反工作程序。2019年4月,陈新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耀州区小丘镇原党村村委会主任孙长青于2013年实施移民搬迁项目中,在没有召开村“两委会”会议和搬迁群众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向28户搬迁群众收取566720元,用于支付取土场地青苗补偿费及庄基场地平整机械费用。2019年5月,孙长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