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开展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得问题线索的主渠道。《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接收渠道、处理程序等,为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贯彻落实《规则》规定,发挥好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强化精准思维。
《规则》设立专章对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予以明确。要以简洁、接地气的语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向党员、群众宣传有关检举控告的受理范围、接收渠道、处理程序、权利保障等内容。特别是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受理告知、结果反馈,以及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等规定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引导党员、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负责任地检举控告,不夸大、不捏造事实,提升检举控告的客观真实度。
按照《规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和监察法,受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事项,严格根据构成要件认定问题性质,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分流转办。必须认真仔细辨别检举控告材料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有实质内容,学会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从材料中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检举控告材料往往涉及检举控告人的切身利益,涉及被检举控告人的政治生命。筛选和研判必须对检举控告人、被检举控告人双方负责,对组织负责,尊重客观事实,精准办理每一件检举控告材料,做到有理有据,不随心所欲、妄下论断。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个细活,强化精准思维是关键。要通过精准受理、精准研判、精准督办,充分发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这对信访举报干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加强学习调研,养成严谨细致、耐心负责、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能马马虎虎、粗枝大叶;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治素质,提升工作本领和业务能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