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何某,A村村委会主任,中共党员。2015年10月,何某利用负责将扶贫对象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违规给自己、妻子贾某及2个儿子办理5个低保指标,每个低保指标每年1200元。何某大儿子已成家,分户单住,办理了2个低保指标;小儿子未成年,尚在读书,与何某、贾某共同生活。2015年12月,何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其同学张某办理1个低保指标。上述人员均不具有低保资格。2017年11月,何某被群众举报,随后被立案查处。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何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自己、妻子贾某、2个儿子及同学张某办理低保指标,构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应综合分析,何某给自己、妻子及小儿子办理的低保指标的行为,涉嫌贪污,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何某违规给大儿子、同学张某办理的3个低保指标,违反了党的群众纪律,应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追究其党纪责任。对何某的上述违纪行为,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数错并罚,合并处理。
【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据此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给予党纪处分。因此,准确认定优亲厚友中的“亲”“友”是正确评价本案A村村主任何某行为性质的关键所在。
在《汉语大辞典》中,“亲”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如亲属;二是婚姻,如亲事;三是因婚姻联成的关系,如亲戚;四是称呼同一地方的人,如乡亲;五是本身、自己的,如亲睹;六是感情好,关系密切,如亲密。“友”主要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彼此有交情的人,如朋友;二是有亲近和睦关系的,如友邦等;三是相好,互相亲爱,如友爱。 “亲友”是指亲朋好友。
在日常生活中,“亲”与“友”往往是连在一起使用的,也就是亲朋好友、亲戚朋友、亲属朋友。人们通常的理解,“亲”是指亲戚、亲属等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人;“友”是指同学、熟人、乡邻等有交情的人;无论是“亲”还是“友”,均不包括自己。
在《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都对 “近亲属”作了规定。“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亲朋好友”“亲戚朋友”“亲戚”“朋友”均不是我国法律上的概念。尽管三大法律体系对“近亲属”的规定不相一致,但是均未包括自己。
从上述法律概念可以看出,何某妻子贾某及2个儿子均属于其亲属。然而,贾某和小儿子既是何某的亲属,同时也共同生活在一起,即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通常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
2007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根据地方实际情况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
据此,能否获得低保是计算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后来评价的,也就是各个家庭成员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在低保对象上,贾某和小儿子不能单纯理解为何某的亲属,更应理解为何某的家庭成员,大儿子已分户可以理解为何某的亲属。贾某和小儿子纳入低保对象,低保收入应计算在何某的家庭收入里面,亦即,贾某和小儿子的收入,实际上也是何某的收入。
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将“优亲厚友”增加到违反群众纪律一章,立纪意图主要是确保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公平、公正,行为人不能在这些事项上动歪心思,不正确处理亲朋好友与一般群众的关系,厚此薄彼,为亲戚、朋友谋利。若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应按照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例》第八十二条规定,追究相关党纪责任。若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应按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追究相关党纪责任。
综上,何某为自己、妻子贾某及小儿子违规办理低保,实际上,是为其家庭办理低保,所得应是共同共有,应当认定构成贪污行为;何某为大儿子及同学张某办理低保,是优亲厚友行为,应当认定违反群众纪律。因此,对于何某应当数错并罚,合并处理,并责令退赔因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