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在耀州区看守所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宋某等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一案。该案是耀州区法院依法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涉及被告人6名,犯罪事实3起,违法事实1起。
因受疫情影响,按照上级要求,区法院积极主动与耀州区公安分局及耀州区看守所联系,把庭开在看守所,敲响了扫黑除恶案件审理第一槌。该案由耀州区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7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为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确保我区首例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工作顺利进行,庭前,区法院制定总体工作预案、庭审预案、安保预案、后勤保障预案、新闻宣传预案、舆情处置预案等工作方案。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庭审疫情防控预案。庭审当天,所有进入看守所参与庭审人员提交核酸检测结果、健康证明,并全程佩戴护一次性口罩、手套、鞋套,被告人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等所有防护用具参与庭审,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庭审时,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有效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流程,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后,合议庭组成人员就案讲案、以案说法、辩法析理、教育引导,六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因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数较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