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纪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总支(支部),区级各人民团体,各纪检组(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促进全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近期对全区各级各部门2015年上半年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各镇(街道),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级各人民团体。
二、检查方法与时间安排
半年检查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上半年检查内容和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20日前将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中要突出履行“两个责任”、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制度建设、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等方面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抽查。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镇(街道)、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于7月20日至8月10日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检查采取主要负责人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按要求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
风”情况。
(三)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情况。
(四)按照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5年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工》,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领导和主抓人员情况;与下属单位、村(社区)两委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纪实手册》情况;对所属单位、村(社区)两委会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
(五)加强职责范围内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情况。
(六)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责任制工作报告、村民监督委员会、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民主决策和责任倒查、财务公开和联签会审、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镇办案协作区、公务接待“廉政灶”、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基层便民服务、向国有企业派出监事、电子化政府采购等制度落实情况。
(七)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的自查排查情况,“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活动的自查督查情况,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八)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批办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反映信件情况;完成区纪委交办督办案件情况;自收自办案件情况;及时向区纪委报备案件线索和干部违纪问题处理情况。
(九)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纪律监督和纪律教育活动,强化对纪律执行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情况;组织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建立抓纪律作风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情况;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情况。
(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情况;学习贯彻中省市区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情况;廉政文化开展情况;创新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和网络评论任务情况。
四、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半年检查工作,将这次检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查找问题,总结梳理,拾遗补缺,逐一对照,提供翔实的举证材料。
(二)要实事求是。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标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举证材料逐项检查,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准确指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足,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铜川市耀州区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