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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1-07-30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川市耀州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耀办字〔2011〕28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级各人民团体,驻耀各单位:
  现将《铜川市耀州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铜川市耀州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中、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区委“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活动和区纪委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经区委研究,确定2011年为全区“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年,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专项督查年以开展“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活动为主线,以“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采取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及时发现和树立抓落实的工作典型,提高全区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推动工作的自觉性,严肃查处影响和制约耀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和事,着力解决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民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不高、抓落实促发展措施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推进工业强区、果业富民、文化兴耀、城镇化带动“四大战略”进程。
  二、督查时间、内容及方式方法
  专项督查年活动从2011年4月开始,重点围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干部作风、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违纪违法案件的督促查处、换届纪律的执行情况、投资环境的改善情况以及“四项工程”推进实施情况等,紧紧抓住事关耀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抓落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的方式,树立一批有影响力的正面典型,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督促整改、问责查处等形式,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落实不到位不放手,及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面完成年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督查情况以《送阅件》、《快报》等形式及时报区委、区政府领导。督查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畴,作为创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区级新闻媒体开设“抓落实、促发展”专栏,与全区“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活动督查相结合,及时报道专项督查工作动态,宣传抓落实方面的先进典型,公开曝光抓落实不力的人和事。
  三、督查分组安排
  督查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区纪委牵头,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考核办配合,“四项工程”牵头单位参与,成立铜川市耀州区开展“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活动督查组,负责日常的督查工作。
  组  长:陈家奎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副组长:刘新琦    区委办公室主任
          郝  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继荣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基层办主任
          张  辉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成  员:由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考核办和“四项工程”牵头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
  1、第一督查小组(由区委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单位(24个):天宝路街道、孙塬镇、董家河镇、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工会、农工部、档案局、史志办、机关工委、妇联、团委、科协、工商联、外宣办、党校、老干局。
  2、第二督查小组(由区考核办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单位(24个):演池乡、石柱乡、寺沟镇、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发改局、科技局、计生局、农业局、统计局、物价局、三创办、残联、供销社、煤炭局、安监局、就业局、住改办、环保局、邮政局、质监分局、国土分局、人行。
  3、第三督查小组(由区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单位(24个):永安路街道、照金镇、小丘镇、坡头镇、公安分局、财政局、国资局、交通局、景区管理局、信访局、外事办、城管办、统征办、工信局、住建局、扶贫办、粮食局、盐务局、电信局、信用联社、国税局、气象局、烟草局、养老经办中心。
  4、第四督查小组(由区纪委抽调人员组成)
  联系单位(24个):瑶曲镇、庙湾镇、柳林镇、关庄镇、教体局、人社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局、机关事务局、文广局、旅游局、农发办、林业局、水务局、审计局、药监局、果业局、商务局、园区办、招商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电力局。
  问责查处组:
  组  长:史建国  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张岗林  区纪委案件室主任
  李晓华  区纪委案件室干部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是推进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的有效措施。各督查小组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人员,夯实责任,根据被督查单位的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突出督查工作的主要环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摆布力量,在加强对所属基层单位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注重实效,坚持体制机制创新。要结合督查工作实际,善于把握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有效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要突出重点,把活动方案是否可行,组织实施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监督的重点,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针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体制和机制上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灵通信息。各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地做好督查工作,带队领导要沉下身子、亲自安排、亲自督促,及时准确了解被督查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落实“六个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发现问题要全面准确,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当老好人,被督查单位也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督查情况客观真实。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四个督查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要对督查小组的督查通报认真把关,由区纪委整理后统一印发。
  (四)严明纪律,强化追究。一是强化督查工作纪律。要克服松懈厌战情绪,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消除“前期紧中间松后期无人管”的现象;要按照勤俭节约的要求,督查中严禁超标准接待,坚决消除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二是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督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要善于总结,发现亮点,对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成绩显著的,通报表扬;对不重视活动,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严肃批评,责令纠正,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