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耀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学习会,参会人员有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斌、副组长郝栓盈、院扫黑办主任冯玉超及扫黑办成员。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李斌针对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重学习,提高知识储备。从去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到现在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都要认真进行学习,融会贯通。通过自学,切实贯彻好、落实好、运用好扫黑除恶相关政策。二要重审判,确保案件质量。强调扫黑除恶不仅是专项行动,也是政治执法。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审好每一案。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要做到认真阅卷,提前了解案情,成立专业合议庭,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阅卷笔录要做好,要做细做实;要召开庭前会议,提前解决影响庭审过程的程序问题。三要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受理的案件信息要公开,审判信息要公开,只有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才能获得理解和支持。四要重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要组织中层领导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院内各业务审判团队要相互配合;要实施举报有奖制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最后,郝栓盈对做好当前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合议庭要加强学习,掌握法律规定;二是院刑事审判团队要抓紧审理现有的刑事案件,为下一步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好充足的时间准备;三是院扫黑办要及时和区扫黑办、市中院扫黑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做好对接工作,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