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落实,我从一名检察官转隶到纪委监察委,成了一名纪委监察委干部,工作岗位和隶属关系都转换了。曾经从事了二十多年职务犯罪侦查和七年的公诉工作,一名检察系统的老兵,从事侦查和指控犯罪的检察干警,而今却置身于纪委监察委,面临单位和岗位的变动,心中充满无限感慨和忐忑。同全国检察系统转隶的干警一样,面对监察体制改革,既期盼、激动、兴奋,也担心、迷茫、忧郁。同时监察体制改革也意味着反贪反渎预防三个部门即将永远的与我们告别,曾经反腐成绩斐然的部门走进了历史的印记,对深爱这份职业的人而言,内心感受可想而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新型的专责反腐机构——国家监察委,新宪法确定了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专责机构,赋予监察委的各项职权,并明确了对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国家相关改革政策和法律的学习,自己信心大增。充分认识到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对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在区纪委监察委工作,看到一支崭新的纪检监察队伍,一批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的反腐生力军,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满是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氛围,我很受感动和鼓舞,认识有了提高,也开始对此工作充满了信心。我们都是反贪反腐大军,只是在不同的岗位各承担着不同的使命,我们所从事的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两项重大职责。这两项职责既紧密联系又各有侧重。党风廉政建设是以党的纪律为底线,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标准的教育执纪活动,涉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的纪检机关作为专责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而反腐败是以道德约束为第一道防线、纪律约束为第二道防线、以国家法律为最后底线的执纪执法活动。涉及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法律规制。国家监察作为反腐败专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即依规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调查、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腐败案件和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方,堵漏建制的法治价值。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宪法赋予监察委的专司反腐败职责、行使国家监督权的性质定位。
国家推行改革,反腐败力度得到了整合,反腐败的岗位作了调换,我们仍然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应该说党和国家把未来反腐败大任交给我们,是一份希望、一份责任、一份担当,不论到哪里,不论以何种方式反腐,我们办案都要以法律思维为指引,以监察思维为总体,以监察监督的方式实现法律在所有领域无死角,一切应服从党和国家的安排才是最释然的想法。“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行业改变、岗位转换,但使命不变,责任不渝。应当坚信党和国家的重大决定,积极投身新的工作,在新岗位新环境中,保持谦虚谨慎,加强学习,取长补短。继续保持以往反贪战士顽强奋斗、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服从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办案,同新成员一起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尽快适应新岗位,撸起袖子,砥砺前行,为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