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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强措施 重实绩 齐抓并进案件查办显成效
日期:2016-01-20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耀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问题、线索101件,立案56件,同比增长107.41%;结案54件,处分61人,同比增长90.63%,双开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收缴违纪资金62.55万元。全年办案数量大幅增长,惩处力度空前。
  近年来,耀州区纪委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纪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各项措施,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抓工作机制,夯实目标责任。年初对全年工作进行细化,层层分解,将办案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科室和分管常委;采取“半月一预警、一月一通报、季度一问责”的方法,不断加压,督促对照目标任务、逐一落实销号。实行书记办公会,对所有信访件阅研并批示,对重点案件线索做到随时协调并督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每月定期召开信件、线索交办会,及时转办信件、线索,听取核信办案进度;每季度召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例会,掌握各乡镇(街道)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核信办案情况,开展专题研讨,安排部署办案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并加强全区查办案件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落实办案目标及监督责任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水平。
  抓培训指导,提升办案能力。通过采取集中办案、乡镇协作区办案、部门协作区办案、上挂下派等方式,加强干部间的交流、学习和带动;通过以案代练、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开班授课等方式,加大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和办案能力的培养;通过科室包抓、协审指导、信访把关等方式,加快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水平和信心的提升。不断摸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办案形式更加灵活高效,自办案件含金量更高,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较快提高,持续推动全区办案水平整体提升。2015年全区共启动协作区办案9件,较去年增长125%。
  抓线索管理,突出查办重点。进一步增强与行政执法单位互联互通,严格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间案件线索移送,加大对审计、公安、法检两院等单位报告、判决书、决定书的研判力度;持续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职能作用,加强对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及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审查力度;对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交办,从严从快查处;对上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线索,及时上报移交。做到对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类、领导批示类、上级交办类、案件检查中发现、司法部门移送类等案件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管理和督办,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排查。在坚持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宽案源渠道,积极发掘案件线索,主动作为,突出查办重点。
  抓跟踪督办,加快办案进度。强化案件线索的跟踪管理和督办。制定并印发了《耀州区纪检监察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报告制度(试行)》,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委对自收及转办案件线索建立台账,并每月上报案件线索办理进展。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由书记亲自带队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进行全面检查督办,每月由分管案件查办工作副书记带队对重点乡镇指导并督办,由案件室及分管常委包抓乡镇(街道)纪委及部门纪检组(纪工委)办案工作,按期由信访与案件审理室干部亲自送达督办通知书,并要求镇(街道)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签字背书。今年以来,书记亲自对办案不力的5个单位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零办案的3个乡镇党委书记及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逾期未办结的7个案件下发督办单,对全区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预警通报2次。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积极性明显增强,2015年我区乡镇(街道)纪委共立案32件,同比增长 166.67%,消灭零办案乡镇。
  抓重点环节,强化办案保障。2015年耀州区纪委积极协调筹建了1280平方米标准化办案场所,制定并出台《办案场所管理办法》《“两规”陪护人员工作守则》等系列规章制度,极大的提高全区办案安全工作的硬件保障和制度保障。同时,要求每一个案件启动前都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每个案件都做到调查有方案,谈话有提纲,提前预判安全风险,不断提高办案安全意识,确保全年办案零事故。要求各区级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要做到亲自部署案件的查办并督办,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全力做好办案保障。
  抓考核激励,落实监督责任。年初成立考核组对2014年度查办案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对查办案件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修改制定《耀州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对被约谈单位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制;制定并出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镇(街道)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把每一次通报、每一次问责、每一次检查情况都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对5名碌碌无为、不敢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适时进行了约谈提醒,对2名尸位素餐、不想监督、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及时向党委提出了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耀州区纪委监察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月办月清、案结访结的工作思路,主动探索思变,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自我强化提升,以铁的纪律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有力的协助区委、区政府整顿党风、政风、行风,不断凝聚党心民心,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撰稿: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