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7日,耀州区纪委召开了深入纠正“四风”推动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区纪委相关领导、科室负责人,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公安耀州分局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区纪委常委杜志平传达了市纪委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冯小泉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及各镇(街道)办理情况;最后,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安巍就全区深入纠正“四风”推动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必须按照中省市区各级党委、纪委要求,扎实抓好纠正“四风”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要以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或领域为重点,着力解决不良作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小官巨腐”、“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三是要加强督办检查及责任追究。各镇(街道)要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区纪委将加大对查办案件情况的督办力度,对逾期未办结的案件将加强指导督办力度并限期完成;对区域内底数不清或未完成查处任务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工作停滞不前、进展缓慢的,区纪委将视情节对镇(街道)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四是要聚焦主责主业。各镇(街道)纪委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要积极作为,以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际成果取信于基层群众,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贡献。
(撰稿:史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