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及下阶段反腐败协调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袁虎迪出席会议。区法院、区检察、公安耀州分局、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领导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察局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室负责同志参加。区纪委副书记陈耀民主持会议。
会上,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对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进行汇报,区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常委分别就所移交的案件及线索督办情况也进行通报。随后与会人员还对《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讨论。
袁虎迪在听取各单位发言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反腐败工作在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案件查办质量有所提升,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程度虽有所增强,但仍存在配合不默契、案件查办质量不高、群众反映依然强烈、上级组织仍不满意等问题。因此,要继续通过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联系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协作配合的力度。会后,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区纪委和区检察院信访线索管理和处置制度》、《区纪委和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移送办法》等制度,明确线索、案件的移交程序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二要明确责任成员。要通过各种方式增进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确定季例会制度,明确参会人员范围。
就如何做好当前和今后反腐败协调工作,袁虎迪强调,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王岐山一系列关于反腐败的讲话及论述,清醒认识全国和我区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加强信息灵通,及时沟通,形成反腐一条心、一股劲的外化形象;三要加强人员管理、案件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四要加强协作配合,相互提醒,在反腐报工作中加深革命友情。
(撰稿: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