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市纪委案件查办暨办案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区纪委监察局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针对我区查办案件及办案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分析总结,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并根据市纪委会议要求,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今后的工作作了细致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采取措施,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强化办案安全工作,保障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一、加强学习,提高办案安全工作认识
近期区纪委机关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纪通(2014)7号、8号,陕纪办(2014)16号文件;并组织召开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就贯彻落实市纪委查办案件及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乡镇、街道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会后认真学习研究,自查自纠,做好整改工作。今年来,区纪委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程序性法律法规的同时,利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生的不安全事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办案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对安全文明办案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健全制度,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制度保障
区纪委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在严格执行已有相关规定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铜川市耀州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安全制度》、《铜川市耀州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保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耀州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件管理办法》、《耀州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管理办法》,印发了《中共铜川市耀州区纪委监察局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六项制度(试行)》,通过实施“信访件、案件专项工作会”等一系列措施,落实加强依法依纪办案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真正做到了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三、明晰权责,落实办案安全管理
区纪委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部门负责人和案件主办人负直接责任的安全责任分解体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重大案件主管领导亲自抓,对一些重大案件主管领导亲自指挥、调度案件的查处,对办案程序进行全程监督,实施“书记办公会”,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研究对策,加大对案件检查工作的投入。从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到案件承办人,形成安全责任共同体,做到安全防范人人有责。
四、“软硬”结合,加快办案场所建设
根据办案安全工作的需要,区纪委加快建设标准化谈话室,对谈话室内部装饰进行软包安全处理,增配监控摄像系统;积极联系县医院建立应急医疗组,同时配备常用药品、常用医疗器械及急救药品。在选择“两规”、“两指”场所上,严格按照“四个原则”,做到 “三查三看”,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安全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强化对办案设备的配套和管理,科室配备专用电话 、档案柜 、电脑、打印机及粉碎机等办案设备,以确保办案信息管理安全。
撰稿人:杨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