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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耀州区纪委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成效显著
日期:2014-11-07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耀州区纪委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要求,突出查办案件主业。调整办案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机制,整合办案力量,集中乡镇纪委、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力量,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截止目前,立案18件,处分24人。
  一是切实履行案件查办指导职责。区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负责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案件查办指导工作,二室负责乡镇(街道办)纪委案件查办指导工作,案件查办指导包括从线索的筛选到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全程进行,专人负责。
  二是实行联合办案。第一纪检监察室联合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办理自办案件或交办的重大案件,第二纪检监察室联合各乡镇(街道办)办理自办案件或交办的重大案件,区纪委两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合办案的全程指导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三是实行案件主办人负责制。联合办案中案件主办人为区纪委第一、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案件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办案安全和案件的突破取证以及案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对案件质量负责。其他办案人员应当对案件主办人负责,服从案件主办人的管理,对所取证据及所担负的工作负责。
  四是实行主办片区负责制。案件所在部门的纪工委、纪检组、乡镇(街道办)纪委为主办片区,主动争取各部门党工委、党支部、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的支持,为案件主办人履行职责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协办片区纪检机构根据主办片区的请求,联系该片的案件检查室,按照安排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是确定联合办案类型,规范审批结案程序。规定以下类型案件可以提请区纪委监察局启动联合办案机制:一是贪污挪用移民、救灾、抢险、优抚、救济、防疫款物和惠农资金的案件;二是乡镇(街道办)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层站所负责人严重违纪案件;三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时发现的事关当地稳定的案件;四是在当地有重要影响的案件。
  六是建立办案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一是精心挑选40余名办案人员补充到区纪委办案人员库,作为查办全区大要案件的机动力量;二是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审计局、区财政局通力协作,聘请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纪检监察办案库,帮助调查、取证,为纪检监察提供技术服务、技术保障。
 

(作者:田升印 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