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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长修身 勤修心 预防“灯下黑”
日期:2014-05-30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耀州区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集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方面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正反典型案例和廉政纪录片等。
  纪检监察干部长期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受腐蚀的危险性时刻存在,因而更要切实执行省纪委“六个严格,十八个不准”,带头正风肃纪,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虚心接受各方面意见建议,带头约束自己行为,及时清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当前,纪检干部在执法执纪的过程中存在的缺乏监督问题,已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关注,也引起了党中央、中纪委的高度重视。最近中纪委以雷霆之势进行的内部反腐,更是表明了中央高层反腐的决心,不论是谁,也不管他是不是“纪委的人”,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反腐败不存在任何“灯下黑”的情形。
  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为自身提供强大免疫力。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全局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通过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处理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当前腐败现象呈现出智能化特点,手段越来越隐蔽。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同时,也要下工夫学习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经济管理知识,拓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以便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实施有效监督,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要从制度上约束纪检干部的行为,防止权力过大。“灯下黑”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序上暴露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正是由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必要的监督,才导致一些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迷失了自己,进而走了弯路。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加强对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的垂直管理”等举措正是为了从制度上预防“灯下黑”。然而,仅靠这些措拖远远不够,还需对措施进一步细化,形成长效机制,并严格遵守,切实做到按程序办事,才能有效约束纪检干部的行为。
  三是要从工作中加强纪检干部的监督,防止消极影响。“灯下黑”现象影响恶劣,其往往让人想到“官官相护”和反腐形式化,而“灯下黑”导致的纪检监察系统内的违纪违法现象,往往让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让群众对党和政府更加失望。因此,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就尤为重要。它不仅可以维护纪检察干部的对外的良好形象,还可以消除个别违规纪检干部给党风政风所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而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同时,加强纪检干部的监督还必须时时有,长期有。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党和政府正风肃纪、打击腐败的决心,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
  四是纪检干部要从生活中注重自省,防止麻痹大意。无论是纪检干部还是一般领导干部,我们都长期身处社会这一“大染缸”,是自身净化染缸,还是让染缸腐蚀自己,这就要求自己时时自省,万万不能麻痹大意。不管是路之殇中雷建民贪腐案,还是欲之祸中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袁主任段义和案件,都与麻痹大意有关。违纪过程中,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规违纪,但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而这不仅与违纪干部个人思想价值观密切相关,也与教育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作为纪检监察组织应注重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经常自省,警钟长鸣。同时,纪检干部还应注重亲属的思想教育,使反腐“无影灯”照得更宽、更远。
  俗话说,攘外必先安内,说的本是治理国家要排除外患必须先安定内部。事实上,纪检监督工作也是同样的道理,要正风肃纪必须从内部开始,只有内部清明,才能为社会送去源源不断地清风。

 


(作者:任明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