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三项举措确保 “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开展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的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确保令行禁止,狠刹公款送节礼和奢侈浪费之风。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节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各级党员干部严禁违规收受月饼和礼品;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庆典、联欢等活动,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除特殊情况、应急事件和值班车辆外,党政机关其他车辆一律封存或停驶;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大摆各种宴席、借机敛财等。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区纪委监察局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和以上所列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铁面执纪,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区纪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威慑力,坚决防止反弹。
 
 
 
 
(撰稿:郝廷荣  蔡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