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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耀州区纪委多措并举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日期:2013-08-12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耀州区纪委将安全办案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办案安全,2005以来,共初核案件线索164件,立案77件,结案76件,没有出现违纪问题和安全事故。
  一是注重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区纪委对本级受理的案件线索、上级纪委交办的案件线索、领导交办的案件线索,一律交由案管室汇总,安排专人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加强保密工作,要求案管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不得丢失、泄露案件线索。对统一登记汇总后的案件线索,送纪委书记亲自批办。排查的重要案件线索,重大及涉及人员复杂的问题,由常委包案或采取乡镇协作区方式及时调查处理。
  二是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区纪委明确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中严禁以集中谈话、留置谈话方式变相使用“两规”、“两指”措施;严禁诱供、逼供;严禁泄露案情;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及宴请,规范办案行为。
  三是加强对办案各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委局机关、区直部门纪委及乡镇纪委所办理的案件线索,严格监督检查。对本委自办案件中收缴款物移交办公室专用账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查办案件中的执纪工作检查,由本委案管室和审理室人员负责,对初核、立案案件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是否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处理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不当和违规执纪问题等。
  四是严格执行“双规”、“双指”措施使用审批制度。近年来办案中没有采取“双规”、“双指”措施。对需要采取滞留谈话的,由分管案件领导审批同意,并采取包案领导陪同制度,保证了被调查人员安全。
  五是严保案件信息不外泄。区纪委案管室配备了专用案管计算机,制定了案管各项制度公开上墙,严格执行案管计算机不上互联网的规定,保证专机专用,确保案件信息安全。
   
                       

 (撰稿:张岗林 李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