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安排,6月8日,耀州区纪委召开全区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家奎为组长,监察局、人行耀州支行及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利用5个多月时间,紧紧把握“六条主线”,重点纠正查处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等7种行为,集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工作。
六条主线。一是自查线,由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按照排查不漏一个工作人员的原则,填写公职人员申报表和汇总表,形成排查的的基本情况。二是监管线,由人行耀州支行牵头负责,审计、工商、商务部门配合,督促各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社、贷款主管部门等排查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线索。三是督查线,由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公安耀州分局、工商分局、人行耀州支行、信用联社等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是举报线,区纪委面向全区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进一步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五是宣传线,将本次治理活动的安排、进展情况及时在新闻媒体和公开网站进行公布。六是查处线,对检查出来的违规线索,由公安、法院和检察机关进行侦办,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后进行严肃处理。
七种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以下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信贷的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6月初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排查申报阶段、督促整改阶段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旨在防控和解决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督促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维护金融经济秩序、消除社会矛盾隐患,努力为四个耀州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撰稿:张波 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