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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耀州区建立“四项”机制助推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日期:2013-05-22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深入开展纠风治乱“清风行动”和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耀州区纪委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过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和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更是纠风工作“接地气,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为了强化约束力,提高执行力,耀州区从制度层面入手,科学分析,认真研究,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助推专项整治活动有序、有效、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信访举报集中受理机制。全区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采取集中管理,信访线索中涉及农村(社区)的全部由区纪委纠风室统一负责。各乡镇、街道纪委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所发现的所有线索要统一报区纪委纠风室管理。
  二是建立案件查办统一调度机制。凡是涉及农村(社区)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统一由区纪委纠风室负责查办或转办相关部门和区纪委相关办案科室,查办结果统一报区纪委纠风室审核和备案。
  三是建立综合协调互相协作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纪委和涉及的发改、统筹城乡办、教体、财政、卫生、住建、民政、人社、交通、农业、林业、水务、果业、国土、扶贫、计生、残联、老龄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联系,抓住项目排查等关键环节,做到资料共享,信息流畅,协同作战,协作到位。
  四是建立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机制。区、乡镇(街道)两级在严肃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及时梳理、及时上报,及时沟通,上下一盘棋,整体推进,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的落实。

 

撰稿:杨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