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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耀州区严查十类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行为
日期:2012-09-06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9月4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编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七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铜耀纪发〔2012〕23号),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十类”吃空饷行为。
  这“十类”吃空饷行为是:一是停薪留职、离职未销户及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二是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三是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但未销核工资,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四是己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离退休费及养老金人员;五是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贴和补贴人员;六是到龄不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七是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私自离职经商,但仍领取工资人员;八是受纪律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工资调整的人员;九是下岗人员由社保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后又上班由财政供养,同时领取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工资的人员;十是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及单位。
  专项治理的分为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从9月4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在教育动员阶段,区上成立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确定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学习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对照编制册、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进行“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公开公示阶段,各单位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公开自查自纠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在检查验收阶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耀州区财政供养人员(在职)“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进行审核,严格排查“吃空饷”问题,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认真整改,并将检查核实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和社会通报。

 


(撰稿:郝廷荣  蔡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