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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区委对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日期:2012-03-28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区委下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对我区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进行表彰。
  《决定》指出,2011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了反腐倡廉教育引领、制度建设执行落实、权力运行监督控制、群众利益维护保障、腐败案件查处惩戒五项机制,初步形成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为促进耀州“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富民强区”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涌现出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决定》提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区委决定,对锦阳路街道党委等 8个集体和李百锁等15名同志授予2011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更加努力工作,为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再立新功。
  《决定》号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建功十二五“抓落实、创一流、比贡献、作表率”和“责任意识教育年”活动,认真解决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埋头苦干不争论,不折不扣抓落实的复命精神,奋战“十二五”,争创十强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开拓型、务实型、高效型”机关和“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干部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开创我区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建设现代化的“生态耀州、健康耀州、文明耀州、幸福耀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受到区委表彰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有:锦阳路街道党委、瑶曲镇党委、石柱乡党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受到表彰奖励的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工作者有:董家河镇党委书记李百锁,永安路街道党委书记屈金星,天宝路街道党委书记杨涛,庙湾镇党委书记闫冠军,关庄镇党委书记姚伟,区教体局工委书记、局长董卫民,区林业局工委书记、局长李耀平,区卫生局工委书记、局长何耀臣,区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振河,区地税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李西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晓伟,区城管办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军勇,区公安分局纪工委书记党正义,区国税局纪检组长卞友华,区计生局纪检组长崔晓军。区委还对市纪委全会受表彰的同志一并进行了表彰奖励。
 

(撰稿:张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