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耀州区纪委监委对全区范围内十八大以来已审结党纪、政务(政纪)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现象,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聚焦重点,提高监督效能。要求全区各单位聚焦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等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内容,对照标准逐人逐项彻底自查,奔着问题,即查即改。区纪委监委坚持跟踪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单位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涉黑涉恶案件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改不到位、屡纠不改的予以严肃追责。
同向发力,强化执行效果。主动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处分决定及时送达相关单位,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区纪委监委采取“五室联审+主管副书记审核+书记终审”模式对区委组织部及其他部门关于评先选优、晋升及考核奖励等涉及人员是否存在受处分情况、是否在处分影响期等问题全面、客观、准确地提供综合性廉政鉴定意见,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
暖心回访,延伸执纪实效。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同行,激励约束并重,持续发力,认真写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通过抓处分执行与回访教育相结合,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从收到处分决定那刻起,总觉得自己身上有了污点,在单位、同事面前抬不起头,工作也有些消极。这次组织的回访,帮助我进一步认识了错误,也卸掉了思想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重拾信心,更好地履职尽责。”一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志在这次开展的回访教育中感慨地说道。今年,耀州区纪委监委共回访受处分人员58名,其中党员45名,非党1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