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我省开展2021年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强有力的监督,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在“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整治工作主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干部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等五个方面。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包括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所帮扶地区群众脱贫摘帽后产生松懈情绪;落实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慵懒怠惰、层层“甩锅”;落实我省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各项措施不彻底;一些地方“一刀切”搞撤村并居、农民上楼,增加群众负担,“一刀切”要求企业停工停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繁办证难;教育工作人员利用稀缺教育资源以教牟利;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填表报数,增加基层干部群众负担等问题,今年专项整治工作将着力进行解决。
此外,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易地搬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优亲厚友;医疗单位主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违规审批,工作人员与他人勾结欺诈骗保和索要、收受红包,向患者推荐药品和医疗器械,强制其消费,收取商家回扣;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干部拉票贿选、勾结各种势力破坏和干扰选举;少数基层干部充当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吃拿卡要”等一系列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也将受到严肃查处。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省市县镇纪委班子成员每人包抓3至5件信访件,集中时间精力进行督促办理并以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对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困难,在工作中出现偏差的行为实行容错纠错,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防止问责简单泛化。
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升整治质效,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重点线索查办、领导包案、追责问责、移交跟踪督办等五大工作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统筹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梳理不同监督渠道发现的重点问题,建立专门线索台账,对重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理,尤其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办理结果要逐一向举报人反馈。此外,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各级纪委监委要建立清单,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办理,并对办理情况及时跟踪问效、保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