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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1-07-2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耀办发〔2011〕11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工委、总支(支部),区级各人民团体,驻耀各单位:
  《关于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第十一次常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六月三日


 

关于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经研究,现就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科学发展、争先进位、富民强区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提速发展的良好环境。
  2、依法依纪原则。要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依法依纪贯穿于党务公开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真实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党员,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具体,结果公开公正。
  4、注重实效原则。坚持求真务实,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组织的团结统一。
  (三)目标要求:
  通过推进党务公开,达到“五有一好”(有健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完善的党务公开制度、有形式多样的党务公开载体、有内容详备的党务公开目录、有规范的党务公开档案、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工作目标,使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员主体地位真正确立,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和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合理确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日常性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制定工作方案,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收集反馈。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向党员反馈。
  4、归档管理。对党务公开的资料要规范管理,做到及时登记整理,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方式:
  1、党务公开范围分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所属全体党员、本单位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四个层面。
  2、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公示栏、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在党外公开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等渠道进行;对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内事务,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发布,以扩大公开面和社会影响力。
  3、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党务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热点问题、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推进党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抓认识,使公开自觉主动。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的建设内在需要,自觉加以推进;要不断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化广大基层党员对党务公开的认识,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使党员干部较为全面地掌握党务公开的相关知识和规定,强化党务公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抓制度,使公开有规可循。一是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不同类型的基层党务公开联系点,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跟踪指导,创新党务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深化党务公开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二是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从“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务工作者以及普通党员群众等各个层面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适时组织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办理和答复。三是建立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要制定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不按规定实施党务公开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抓创新,使公开形式多样。要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辟党务公开专栏,让群众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意图。同时,通过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就重大事项的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对有关重要会议,在不违反保密规定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通过电视进行直播,让党员干部群众原汁原味了解会议精神。
  四、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区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区委同意,成立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陈家奎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办主任刘新琦,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冯继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田吉力、区直机关工委书记杨建荣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陈耀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区纪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区委办公室负责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党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党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机关各单位、各部门党务公开的推行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按照“五有一好”目标要求,重点督查指导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要把党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注重收集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成功做法,促进全区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努力形成民主开放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