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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11-07-2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次

中共铜川市耀州区纪委
铜川市耀州区监察局
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

铜耀纪发〔2011〕1号

 

各乡镇、街道党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已经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1、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
  2、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㈠加强组织领导

1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区

农

村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区  纪  委 区 监 察 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 区 发 改 局

区 教 体 局

区 民 政 局

区 财 政 局区 人 社 局

区国土资源局

区 住 建 局

区 农 业 局

区 卫 生 局

区 审 计 局

区 扶 贫 办

党 风 室

2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

3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

充分发挥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

5

加大示范推广力度,积极开展经验宣传交流、示范点创建活动。

区

纪

委

区 监 察 局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区委基层办

办 公 室

党 风 室

6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区 监 察 局

党 风 室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㈡

加

强

对

农

村

基

层

党

员

干

部

的

教

育

管

理

和

监

督

7

深入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具体要求。

区 纪 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区 监 察 局

办公室

党风室

8

积极开展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

区 纪 委区农业局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

党风室

9

结合在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培养、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

区 纪 委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办公室

10

推广在乡镇(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做好便民服务机构与乡镇站所建设的协调工作。

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计生局

区工商分局

区地税分局

纠风室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㈡

加

强

对

农

村

基

层

党

员

干

部

的

教

育

管

理

和

监

督

11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制度,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区委基层办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公安分局

区农业局

区林业局

区计生局

区工商分局

区地税分局

党风室

12

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涉法涉讼、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案件。

区 纪 委

区监察局

区公安分局

区检察院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区国土资源局

区审计局

区扶贫办

案件室

纠风室

13

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贿选”等破坏村级组织选举的行为,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案件。

14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区公安分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执 法 室

15

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区信访局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㈢

加

强

农

村

集

体

资

金

 

资

产

 

资

源

管

理

16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以及集体资源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投标制度等。

区农业局

区监察局

区财政局

区民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纠风室

17

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要清查彻底、数字准确。对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地方要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国土资源局

党风室

执法室

18

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在农村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承包和资源开发利用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扩大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覆盖面,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党风室

执法室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㈣

加

强

村

级

民

主

管

理

 

民主监督

19

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继续抓好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区 纪 委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区监察局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党风室

20

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反馈纠偏等制度。

区委组织部

区监察局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21

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区委组织部

区委基层办

党风室

22

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在乡镇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

区监察局

区委基层办

区民政局

区农业局

执法室

党风室

 

工作项目

序

 

号

任务与要求

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

牵头部门

参加单位

区 纪 委

监 察 局

联 系 室

㈤

解

决

损

害

农

民

利

益

的

突

出

问

题

23

加强对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区国土资源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执法室

纠风室

24

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

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农业局

区扶贫办

区粮食局

纠风室

25

切实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区 纪 委

 

区监察局

区教体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卫生局

区计生局

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物价局

区扶贫办

 

纠风室

执法室

26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区农业局

区公安分局

区监察局

区质监局

区物价局

区工商分局

纠风室

 

 

附: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内  容

项  目

乡镇

村

合计

备注

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培训次数

 

 

 

 

培训人次

 

 

 

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活

廉政谈话人数

 

 

 

 

诫勉谈话人数

 

 

 

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

勤廉双述人数

 

 

 

 

村民评议村干部

评议人数

—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

审计人数

 

 

 

 

违规金额

 

 

 

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建立数

—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

 

 

建立便民服务机构

建立数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实行代理的村数

—

 

 

 

其中实行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的村数

—

 

 

 

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

实行的村数

—

 

 

 

本年度新增实行的村数

—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实行数

 

 

 

 

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查处案件数

 

 

 

 

查处案件数增减比例

 

 

—

处理人数

 

 

 

处理人数增减比例

 

 

—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内  容

项  目

数 量

备 注

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纠正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

纠正问题

 

 

涉及亩数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支农投资项目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监督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

查处问题

 

 

涉及金额

 

2009年至2011年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实行清产核资的村数

 

 

发现问题

 

涉及金额

 

 

解决农村信访问题

受理涉农信访件

 

 

受理涉农信访件增减比例

 

办结涉农信访件

 

办结涉农信访件增比例

 

 

填 表 说 明

 

1、农村基层干部指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村指行政村,备注中注明本地区乡镇、村总数;

2、处理人数包括纪律处分人数和组织处理人数,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不复重统计;

3、涉及金额、涉及亩数是指纠正、查处的金额或亩数;

4、金额计数单位为万元,查处、纠正问题计数单位为个;

5、增减比例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减的百分比;

6、表内划“一”处不需填写,经统计没有相关数字的,填“0”;

7、涉及其他部门的统计数据,请与有关部门核实后填报;

8、统计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1日,于2011年11月15日前一式两份报区纪委党风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