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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铜川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期:2020-06-24 09:39 来源: 铜川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端午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奢靡享乐问题反弹回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日前,铜川市纪委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耀州区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王军常违规长期多次借用某国有企业车辆问题。2014年11月至2017年12月,王军常在负责区住建局后勤保障、车辆租赁调配工作中,多次借用某国有企业车辆用于公务活动。2019年8月,王军常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王益区红旗街粮站经理吴川秦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2017年,王益区红旗街粮站在无公函、无相关依据的情况下,以业务招待费名义报销6笔餐饮费用,合计2718元。2020年1月,吴川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郑振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8年3月,郑振亚在三里洞街道办事处超范围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住宿费935元以及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挂职锻炼期间的市内交通费4640元,合计5575元。2020年1月,郑振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