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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
日期:2015-08-03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工作水平的优劣、管理机制的顺滞,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许多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经常面临办案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人情干扰大、监督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难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陕西省纪委推出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这一制度,就是按照“就近连片,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区县乡镇划为几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成立一个案件检查工作指导组,由区县纪委常委任组长,进行协作办案。“联查”、“联审”是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的主要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