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湖南省临澧县合口镇一位老党员向县纪委监委实名举报:
“2017年至2018年,合口镇楠桥村党总支书记陈新春在路灯安装工作中,采取弄虚作假、少装多报方式,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并将钱存入个人账户。”
2019年12月,临澧县合口镇纪委在全镇党员大会上通报:
“经镇纪委调查核实,楠桥村在路灯安装中确实存在集体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3名负有主要责任的村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名村两委成员被提醒谈话。”
老邓:“五支渠路段25盏,六支渠路段23盏,七支渠路段18盏。”
镇纪委工作人员:“每盏路灯多少钱?”
老邓:“每盏按2600元价格结账,共计171600元。”
镇纪委工作人员:“我们查阅财务账目,上面报的是90盏,共234000元,与你说的出入较大,这是怎么回事?”
老邓:“那我就搞不清楚了,这得问村干部,他们应该知晓。”
镇纪委工作人员找到楠桥村时任党总支书记陈新春。
镇纪委工作人员:“老陈,你应该知道,因公造假,多报路灯支出,明显违规,这个歪主意是谁提出的?”
陈新春:“这件事是经村两委商议的。”
镇纪委工作人员:“具体怎么商议的?”
陈新春:“近几年,村里征地及非生产性开支有8.5万元缺口,长期无法解决。商议时,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最后决定用多报路灯的办法,填补资金缺口。我当时想,反正钱又没有落入私人腰包,应该问题不大,于是当即拍板,同意这么做。”
镇纪委工作人员:“多报的24盏路灯,合计下来是62400元,这笔钱流向了哪里?”
陈新春:“这笔钱先打入个人账户,后由村报账员保管。”
镇纪委工作人员:“打入私人账户,合规吗?”
陈新春:“不合规,违反了财经纪律,但个人没得,用于村里开支。”
镇纪委工作人员找到报账员吴霞:“多报路灯的那笔钱,开支明细具体是什么情况?”
吴霞:“用于新村部建设征地42000元,给贫困户垫交医保7045元,慰问教师2000元,看望病人1770元,技能培训2000元,会务费及其他7585元,几项加起来共计62400元。”
经查,楠桥村村两委借集体决策之名,套取项目资金,用于村里其他开支,其行为明显违规违纪,应予严肃处理。2019年12月,楠桥村党总支原书记陈新春、支委委员、村委会主任张洪、支委委员、报账员吴霞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4名村两委成员被提醒谈话。
前不久,合口镇召开“以案示警”警示教育大会上。陈新春自我剖析说:“集体决策之所以沦为集体违规,究其根源是法纪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怪,本位思想严重。”
举报他们的老党员对镇纪委干部说:“对于这个案件的处理效果,我非常满意。当初举报,目的也是想提醒村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守纪律、讲规矩,不要打国家项目资金的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