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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铜川市耀州区2012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日期:2012-07-09 00:00 来源: 浏览次数:

铜耀纠办发[2012]3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纠风工作会议以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全区2012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一、 总体要求
  2012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重心下移,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关注民生,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坚决治理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条件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分局配合)
  2、坚决治理物流行业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治理,依法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加大公路收费和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取缔违法收费,督促期限整改违规收费并追缴所得。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落实。强化源头监管,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深入推进道路阳光执法,严格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查处不具备资格执法、执法程序不到位、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和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交通事故处理不公等问题。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区纠风办、区物价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工商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公安分局配合)
  3、坚决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违规问题。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区银监办、区物价局牵头负责,区人民银行配合)
  4、坚决治理电信行业乱收费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营销、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区发改局、区工信局牵头负责,区电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国资委、区物价局配合)
  5、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区教体局牵头负责,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广局配合)
  6、继续治理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方面乱收费问题。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清查,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区农业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国土分局、区文广局配合)
  7、坚决治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推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配合)
  8、继续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的问题。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加大活动报批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力度,推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行为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严控制由政府主办、财政出资的博览会、运动会。巩固深化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严禁举办已经取消的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坚决制止和纠正挥霍财政资金、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格邀请党政领导出席上述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利用财政资金邀请演艺“明星”、举办晚会等行为。(区纠风办牵头负责,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配合)
  9、继续治理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住房公积金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扶贫、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审计局、区纠风办配合)
  (二)维护民利,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10、要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全面推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和完善公务员考录程序。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推动实行全程公开,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明考录和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暗箱招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人社局、区监察局牵头负责,区纠风办配合)
  11、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严肃查处药品“三统一”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做到招标规范、补贴到位、配送及时。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纠正医疗服务和收费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通过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努力纠正医疗服务中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继续加大各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加强以医德医风为重点的行风建设。(区卫生局牵头负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物价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区财政局配合)
  12、要继续纠正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依法、文明、阳光、和谐拆迁。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配合)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3、要继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要强化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单位活动,大力推行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促进纠风重点部门和行业带头做好系统评议。逐步推广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各参评单位牵头负责,区级各有关部门配合)
  ﹙1﹚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问题,广泛开展勤政意识教育、职业操守教育、纪律观念教育,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统筹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年内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建立群众投诉、媒体报道、纠风交办、部门办复的栏目联动机制,提高节目质量,扩大节目的影响力。
  ﹙3﹚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开展对重点部门和行业系统民主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民主评议工作,扎实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严格考核,确保任务落实。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乡镇、街道办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做好纠风巡查工作,不断扩大巡查覆盖面,发挥纠风巡查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
  (三)健全纠风工作责任考核评价机制。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项目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